知识产权类的专利权是国家规定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非专利技术是未取得专利证书的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专门技能和知识;商标权是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标明其商品的特殊标志并经向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取得的独占使用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知识产权都是发明人或创作者投入智力,进行研究、开发、试验、编著的成果。
知识产权的价值构成因素,一般包括:①创作发明成本,是直接用于创作发明的智力消耗和物质消耗费用;②法律保护成本,为作品成果得到法律保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③发行推广成本,是为公开发行作品、推广成果,以实现其经济权利而支付的费用;④机会成本,表现为预期收益现值,即作品、成果用货币时间价值表现其带来的经济效益;由于作品、成果出售、转让,让出方将丧失预期收益的机会,因此,让出方让渡知识产权的代价就是受让方所得的未来预期收益,也就是所让售知识产权的机会成本。
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通用方法,最好采用“成本——收益”现值法,即考虑重置成本和收益现值两种标准,并结合运用而产生的计算方法,公式为:
知识产权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已摊销额)+收益现值
其中:重置成本=历史成本×复利终值系数
或=历史成本×物价指数变动系数
已摊销额=重置成本÷全部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收益现值=σ(未来各年预期收益×复利现值系数)
或=未来每年预期收益(等额)×年金现值系数
知识产权种类不同,使用通用计算公式应分别按具体项目确定其价值构成因素:①专利权的原始成本,一般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研究设计费、试验费、试制费、咨询费、验证费、设备折旧维护费、推广应用费、专利权证书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未来年度即专利权的法定有效年限;未来每年预期收益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同类技术产品获利能力、技术更替速度、市场容量及价格水平等因素估定。②非专利技术的价值构成与专利权基本相同,但未申请专利,不支付证书费,也无法定使用时间,其技术价值通过商品附加值表现,它考虑技术水平、诀窍机密情况及应用前景酌估其经济寿命期并预测其未来收益。③商标权的原始成本包括:商标设计费、注册费、宣传广告费、维护费等;商标市场占有率和商标复盖率决定商标权的经济效益;商标权的经济寿命则决定于对应商品的技术质量水平和社会信誉;商标权的年收益额一般根据相应商品的年销量及每件商品因使用商标可获超常水平的利润估算。④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文字、口述、美术、摄影、戏曲、音乐、舞蹈、影视、图形、图纸及计算机软件等;其原始成本应以撰稿费、翻译费、编导费、设备材料费、演出费等为基数,再考虑作品、成果的新颖性、适用性、科学性、艺术性等功能变化因素影响价值额及社会效益影响进行调整;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归属其使用范围不同,保护期内不同时间价格和性能也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还要受地域差异影响,须选择适当因素指标,以确保其可行性。